河南菱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426执保261号
河南圣源电缆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被申请人河南新乡菱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1)豫1426民初5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1700000元。经本院查询,现已实际保全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新乡菱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西支行(账号为:41×××56_1)的银行存款50.96元,控制限额为1700000.00元,其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西区支行(账号为:16×××22)的银行存款1918.25元,控制限额为1700000.00元,其名下在中国银行新乡西干道支行(账号为:24×××71)的银行存款6961.53元,控制限额为17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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