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2执2680号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祥泰路桥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祥泰路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02民初284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南祥泰路桥有限公司已履行完全部的法律义务,并承担执行费8921元。本院(2021)陕0102执2680号执行案件,2021年5月19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