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沈阳华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4民初13257号之一
原告:富力(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沈阳华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富力(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华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