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华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辉实业总公司、沈阳华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辽0114执4745-5号 ***辉实业总公司与沈阳华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请协助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刘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