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502执保108号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解除保全申请人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天水供电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2)甘0502民初51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已解除对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个银行账号及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2个银行账号的冻结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