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南方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裕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111执2265号
湖南方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裕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湖南方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裕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湘0111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依法执行,上述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强制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