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01执173号
申请执行人:磊若软件公司(RhinoSoftware,Inc)。
被执行人: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郑州市神龙泵业有限公司。
磊若软件公司(RhinoSoftware,Inc)申请执行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神龙泵业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债权为26736元。本院依法立案后,已向被执行人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网慧商务有限公司存款3956元,未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另一被执行人郑州市神龙泵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实现债权4356元,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杜虎
审判员遆鹏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XX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