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欣荣雅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5民初72673号
原告: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5号。
法定代表人:邓志毅,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俊科,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欣荣雅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壁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后勤大楼C区302。
法定代表人:孙帆。
原告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欣荣雅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在法庭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海文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于 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