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1 因在嘉峪关市大草滩水源地迁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钻井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罚款3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耀辉罚款2.1366万元,党委书记王德福罚款2.24
2 因金昌市金川区第二小学综合楼工程在2011年甘肃省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中
3 因酒钢新世纪广场1号楼工程在2011年甘肃省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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