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响水县公路养护工程处与江苏广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981执656号
申请执行人:响水县公路养护工程处,住所地盐城市响水县。
法定代表人:袁海兵,该处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苏广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宿迁市宿城区。
法定代表人:孔涛,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响水县公路养护工程处与被执行人江苏广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的(2019)苏0981民初311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江苏广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广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1008800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审判长  李振杰
审判员  储鹏杰
审判员  冯友林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葛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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