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

王福华、娄底市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321执419号
申请执行人王福华与被执行人娄底市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1321民初374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4月26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