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2418号
***、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7月3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2418号***申请执行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浏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浏劳人仲字〔2023〕第37号仲裁裁决书,被执行人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因工受伤的工伤待遇共计173669.45元,被执行人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