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禾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九禾园林规划设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6民初7421号 原告: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镇新桥石梯沟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588005418G。 法定代表人:张彬,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九禾园林规划设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6591375X7。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原告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九禾园林规划设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在本案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做出的处分。其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91.32元,减半收取295.6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夯博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