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11执1208号
临沂元丰电缆桥架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山东方正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临沂元丰电缆桥架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方正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7379.5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9040.00元,其中,本金117379.56元,执行费1161元。至此,临沂元丰电缆桥架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