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安徽振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巢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0181执1155号

安徽振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和赵昌宝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15410元,至此,本院的(2019)皖0181民初30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