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521执87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大众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当代国际广场10号商办楼91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93914530T。
法定代表人:田苗,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西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1500MB2734163W。
法定代表人:刘德峰,总经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聊城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主动履行欠款29063元(含诉讼费)及案件执行费335元。阳谷县人民法院(2021)鲁1521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于2022年4月2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