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与江苏省铜山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江苏金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312执恢954号
南通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你与江苏省铜山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江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5695.68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120000.00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2)铜民初字第2655号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