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千硕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因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擅自占用河口区海宁路以东、河滨路以北的4.22亩(2812.5平方米)土地建设院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被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2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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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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