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联创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陕西联创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与陕西奥源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1执878号
陕西某某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陕西某某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们双方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陕西某某电力电器有限公司依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调字(2018)第3067号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248264.2元;承担案件仲裁费8000元、案件执行费3744元。本院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陕西某某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动向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履行17万元货款义务,并将剩余部分款项转入了我院账户,现本院扣除执行费3744元后将剩余货款86256元发还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电力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收到款项后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陕01执878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院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邮编:710016
联系人:宋原联系电话:(029)8765809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