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关于哈尔滨市强鹰幕墙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新乐瑞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
(2021)冀0184执866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强鹰幕墙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立明,系该公司总经理,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执行人:新乐瑞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丽,系该公司执行董事,住所地:新乐市新华路。
关于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强鹰幕墙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新乐瑞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新乐市人民法院(2020)冀0184民初397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7日立案执行,于2021年7月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21年12月24日和解,本案按长期和解履行终结执行。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