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05民初42796号
原告北京夏谷暑雨商业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北辰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北京夏谷暑雨商业策划有限公司当庭表示拒绝领取诉讼费票据并拒绝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夏谷暑雨商业策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付瑞洁
书 记 员 刘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