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延边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贤儒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2403执586号
延边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贤儒镇人民政府:
你们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现已履行完毕,贤儒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延边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款95万元,申请执行费11916元由延边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至此,敦化市人民法院(2018)吉2403民初26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