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12执保2408号 申请保全人:*** 被申请人:济南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济南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12财保777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0年11月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冻结被申请人济南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0)鲁0112财保777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