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焦建学与被执行人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929执804号

焦建学、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焦建学与被执行人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929民初118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已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37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陕西通远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向本院缴纳执行款370000元,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929执80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