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矿建筑总公司

长兴雉城伊依建材商行、辽宁鞍矿建筑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长 兴 县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22执2918号 申请执行人:长兴雉城伊依建材商行,住所地浙江省长兴县浙北建材市场53、91、9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22MA29JHHB7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辽宁鞍矿建筑总公司,住所地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24143538XJ。 法定代表人:刘汯鑫。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兴雉城伊依建材商行与被执行人辽宁鞍矿建筑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辽宁鞍矿建筑总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