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东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李长军、本溪东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辽0503执575号
***(申请执行人)、李长军、***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李长军、***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到位77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503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杨雨春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岳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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