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尔基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瑞尔基建筑有限公司、费县马庄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325执1582号
王文政、王一鸣:
申请执行人山东瑞尔基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费县马庄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鲁1325民初1410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履行(2022)鲁1325民初141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并予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2年7月29日交款101400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院认为,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2022)鲁1325民初141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经得到了实现,执行费14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2022)鲁1325民初141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被执行人费县马庄镇人民政府应履行的义务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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