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诚联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久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诚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891执保328号之一
申请人:日照久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泉头社区陈家屯村**。
法定代表人:王清会。
被申请人:***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济宁市金宇路**百丰大厦**/div>
法定代表人:梁庆勇。
申请人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冻结了被申请人***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本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2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李 赟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孙逢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