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诚联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久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诚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891执保328号
申请人:日照久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泉头社区陈家屯村300号。
法定代表人:王清会。
被申请人:***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梁庆勇。
申请人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2万元及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2万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李 赟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孙逢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