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维热力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三维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豫01民辖终212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三维热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60号17层1710号。
法定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1984年5月7日生,住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
原审被告:***,男,汉族,1983年11月15日生,住河南省商水县。
上诉人郑州三维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2283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上诉称,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住所地在郑州市管城区,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侵权行为地在郑州市××区,故原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裁定处理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丽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