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4执1880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昊星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济仲裁字第136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至2021年8月1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济仲裁字第1360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