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博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中博建设有限公司、无锡市方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苏0282民初13850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中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博公司)与被告无锡市方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中博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39元,由原告中博公司负担。
审判员***
法官助理***书记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