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3103执223号
芒市安佳建材经营部、安宁市建筑工程公司:
芒市安佳建材经营部与安宁市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50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167416.00元,其中,执行费237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芒市安佳建材经营部。至此,芒市安佳建材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3103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