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4执恢587号
现代(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现代电梯制造有限公司)、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现代(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与西安明城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阶段:本院于2023年2月9日向申请执行人现代(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司发放案款204727.5元,本院收取执行费2970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1民终857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