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世通雕塑有限公司

曲阳县世通雕塑有限公司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6执3915号
曲阳县世通雕塑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曲阳县世通雕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16民初453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长沙楚域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曲阳县世通雕塑有限公司石材款x元,承担本案执行费x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回x元(含执行费),申请人已领取,由被执行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执行费x元。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6执3915-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2月2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