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合力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江苏合力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探望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213执监13号
申诉人:***,女,1989年10月11日生,汉族,住宜兴市。
申诉人不服本院(2017)苏0213执3625号扣划存款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020年7月23日,申诉人***申请撤回监督。
本院认为,申诉人***申请撤回执行监督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监督申请。
审 判 长  钱 伟
审 判 员  罗 扬
人民陪审员  陈伯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伟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