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385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镇江城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苏1111民初4385号
原告: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万古路3号地产大厦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37806105P。
法定代表人:朱云龙,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东东、李晨晖(实习),上海山田(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镇江城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润州区黄山西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3391549148。
法定代表人:欧安康,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冷烈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贝霖,该公司总经理助理。
原告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城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吕东东、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冷烈奇、蒋贝霖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将本市黄山西路18号的城际南广场地下一层卫生间改造和艾尚健身中心玻璃幕墙清理、打胶、防水、钢架雨棚发包给原告施工,现工程已完工,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39783元,并从2018年11月20日起至付清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被告镇江城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辩称,当时发包给原告工程的管理班子成员已经调离公司,卫生间合同是真实的,目前也在使用但存在质量问题;21000元的玻璃幕墙合同,是否做了?做了哪些?真伪无法判断,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原被告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将其位于本市卫生间建设改造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工程期限为2017年9月27日至同年11月20日;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造价为218783元,合同签订付款百分之十,工程进展一半付款百分之四十,工程竣工后付款百分之四十五,余款于2018年11月20日付清。该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进行了施工,2018年1月13日原告对卫生间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目前卫生间已在使用中。
另查明,2017年10月原、被告还签订艾尚健身中心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将艾尚健身中心玻璃幕墙打胶等工作发包给原告施工,工程期限为2017年10月15日至同年10月25日;工程造价21000元;同时合同还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审理中,原告仅向本院提供了其单方制作的装饰报价清单,未能提供竣工验收材料。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两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单一份、报价清单一份,被告提供的照片一组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尽管被告公司的管理班子成员产生了变更,但原被告签订的两份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自愿而为,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故两份合同均合法有效。卫生间合同原告已实际履行,经竣工验收,目前在使用过程中,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工程工程款218783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此项工程,原告还要求被告从2018年11月20日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的请求,亦于法有据,本院一并支持。艾尚健身中心玻璃幕墙打胶工程原被告虽签订了合同,但原告仅向本院提供了装饰报价清单,该合同是否履行?工程是否合格?均无证据证明。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项工程款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至于被告所提卫生间存在质量问题的意见,因卫生间已经竣工验收,且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是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还是使用中造成问题,原因不明,故对被告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镇江城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18783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218783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11月20日至实际付清止的利息,2019年8月19日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江苏金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40元,由被告镇江城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审 判 长  张世龙
人民陪审员  沈网兰
人民陪审员  蒋金福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法官 助理  李丹彤
书 记 员  彭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