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滨州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1602民初4859号
原告:滨州市**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渤海二路东北角鑫源停车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MA3N6XFJ7Q。
法定代表人:张珊珊,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海吉街北、团结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776132262H。
法定代表人:赵文涛,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原告滨州市**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7日立案。原告滨州市**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是对自己诉权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滨州市**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38元,减半收取计2719元,由原告滨州市**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俊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董汝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