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盟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力盟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济南格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16执189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力盟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仓龙泉大街以南。

法定代表人:谭乐春,董事长。

被执行人:济南格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济南格林节能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350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赵秀珍,董事长。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16民初36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案的执行程序依法准予终结。本案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的,应在本案终结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16民初3646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陶洪庆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审判助理许卫博

书记员段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