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116执189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力盟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仓龙泉大街以南。
法定代表人:谭乐春,董事长。
被执行人:济南格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济南格林节能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350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赵秀珍,董事长。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16民初36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案的执行程序依法准予终结。本案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的,应在本案终结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16民初3646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陶洪庆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审判助理许卫博
书记员段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