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平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海华、赤峰市平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内0403执1833号
乔海华、赤峰市平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乔海华与赤峰市平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执行款489810元、迟延履行金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99558元,其中,执行款489810.00元,迟延履行金2500.00元,执行费7248.00元。至此,乔海华申请执行的(2019)内0403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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