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红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某某某某有限公司、某某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内0625执596号 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系该局局长。 本院在执行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向我院作出书面还款计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人民法院(2020)内0625执5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张 礼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