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8执保1237号
立案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陕西保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2年12月16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2)陕0528民初3104-1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对陕西保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审理中被保全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解除冻结,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2)陕0528执保1237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