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14执99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浦口区宣盛金属加工部
被执行人:南京莫拉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宣盛金属加工部申请执行南京莫拉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南京莫拉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将案款82270元汇入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浦口区宣盛金属加工部银行账户内,被执行人南京莫拉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利息及诉讼费2295.74元已汇入本院指定账户内,本院已将该案款汇至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浦口区宣盛金属加工部银行账户内。至此,南京市浦口区宣盛金属加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114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