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0726执7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1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蔚县蔚州镇人民路惠安巷16号。
被执行人蔚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蔚县蔚州镇前进路。
法定代表人:***,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蔚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以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蔚劳人仲案【2015】第084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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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