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深圳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6民初25773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7月28日向原告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原告自收到通知书次日起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3,548元,现原告深圳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及时提交缓交诉讼费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张晓屏
书记员  沈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