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703执恢69号
湖北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北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鄂0703民初50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湖北宝业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