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远海运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大连中远海运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12执恢224号
大连中远海运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杨达明:
大连中远海运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杨达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xxx元和利息、迟延履行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xxxx年xx月xx日履行完毕全部本金,故利息合计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364天,年利率3.85%),迟延履行利息合计xxx元(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220天,日利率万分之1.75).被执行人后将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全部履行完毕。至此,大连中远海运海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0112民初1290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