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瀛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某某、河间市瀛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984执77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5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文安县。
被执行人:河间市瀛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大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劳人仲裁(2017)第80号仲裁裁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河间市瀛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银行的存款65598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