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

某某、济南菱讯电梯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06执保1243号 申请人:***,男,196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被申请人:济南菱讯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鲁大道中骏尚城B栋170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08400530XA。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仪塔路5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933129947。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济南菱讯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合同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鲁0306民初33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济南菱讯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22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济南菱讯电梯有限公司、苏州德奥电梯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22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