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粤能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粤能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92执317号
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能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凯隆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粤能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苏0492民初3324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5083.21元,其中发放申请执行人123333.21元,开具执行费175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同意结案,故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